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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装修前业主必须知到四件事
2009-08-09 09:34 2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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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到秋季装修旺季,拿到新房钥匙的业主们开始把目光聚焦到装修这个以前从未涉及过的领域。不少新装户都有一个共同的心声:“看样板间看花眼,挑建材挑花眼,装修专业知识太多,听着听着就有些头晕。”其实,装修并没有大家想的那么复杂,只要在装修之前定个主基调,了解四件事,基本就能一马平川,将装修进行到底了。

    自己的风格自己做主

    很多人在装修之前,基本上是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风格的。为了“借鉴”,他们看了大量的样板房、朋友的房子以及众多林林总总的家居类杂志后,觉得每一间漂亮的房子自己都很喜欢,到最后的结果就是丧失了自我,不知道自己最喜欢的风格到底是什么。所以,在您决定装修之前,心里一定要“有谱”,不必只拘泥于一种风格,可以尝试向多元化发展,但是主基调一定要定好,趁早确定一个大的装修方向。毕竟家是自己住的,不是所谓多元风格的展览厅。

    按实际需求自己先设计

    装修设计一般都是装修公司设计师的工作,消费者最好能够提前做一个简单的设计。有些人交友广阔,家中常有友人造访,所以对大客厅的需求会多一些。有些人喜欢安静,乐于独处和享受,这时就可以为自己营造一个大卧室,可以把书房并入,成为一个起居室。可实现装修个性化,增加舒适度。

    签定装修合同越详尽越好

    家庭装修,合同先行。装修前,签一份详尽的合同是保障消费者自身利益的关键。许多有装修经历的购房者,经常会碰到因为前期合同签得不到位,而造成甲乙双方责任不好区分的情况。合同上的东西尽量要填全,不要有意或无意地漏项不填,避免在发生该类问题时无约定可依。

    提前知晓哪些问题可获赔偿

    在装修的过程中,种种问题都需要装修公司赔付,而许多消费者根本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对于赔付问题:第一、家装公司没有按期完工,消费者就有权索赔,这种延期如果是装修公司的责任,公司就要对消费者进行索赔,当然这点也必须写进合同里;第二、装修出了质量问题,装修公司也应该向消费者赔付;第三、合同中提供的“工程竣工验收单”,必须在家装工程全部验收合格后方能签字盖章。在验收时,如果局部发现了一些问题,尚不影响整体工程质量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入住,但必须签定竣工后遗留问题协议,作为入住后解决遗留问题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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