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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台湾室内装修业环境及发展
2009-09-04 10:31 3504

室内设计装修管理办法起源

 

  1996年5月29日,内政部以台(85)内营字第8572676号文公布了建筑物室内设计装修管理办法,室内设计业从此正式被纳入政府的建筑管理系统。此办法的制订,源自于民国78年间一些公共场所大火造成惨重之人命伤亡及财物损失,政府有鉴于建筑物室内设计装修的不当往往是肇祸的主因,乃于民国80
年由内政部营建署召开全国建管会议,会中做成决议,将室内设计纳入管理。民国84 年初,台中市卫尔康餐厅发生大火,一举夺去64
条人命,举国哗然,立法院乃加速三读通过建筑法第七十七条之二第四项,并于同年8 月2
日以总统令修正公布,将建筑物室内装修正式纳入建筑法管理,内政部则根据此一法案而于次年公布施行建筑物室内设计装修管理办法。

 

   此一室内设计管理办法在研拟过程中,虽号称经过二百多次的会议,但参与起草者绝大部分是建筑相关背景者,包括建筑师、土木及结构技师、营造业者?等,对室内设计界则仅邀请省市室内设计商业同业公会及全联会派一、二位代表参加作为点缀,至于室内设计专业教育单位(如:中原大学室内设计系所),以及室内设计人民团体(如:中华民国室内设计协会)等则完全被排除在外。在这种情形之下所研拟、制订出来的管理办法,难怪一经公布就引起业界很大的反弹,因为此一管理办法基本上是从建筑角度出发,完全忽视室内设计的本质、现况与需求。此管理办法施行至今,虽于民国88
及89 年做了两次相当幅度的修正,但问题仍然存在,因此,实有必要尽速针对此一装潢管理办法本身做深入检讨,以期能建立更为完备的室内设计公司管理制度。

 

室内设计是个新兴的专业领域 


  室内设计是个新兴的装潢专业领域,发展未臻成熟,本身是有一些问题待改善,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但官方实不宜因其未臻成熟就限制其发展,反而应更具前瞻性地订定完善的管理制度来导引此一领域步上正轨,以符合分工愈趋精细的社会趋势与需求。

  

  官方所订定的室内设计法令管理制度对任何一种室内设计公司行业或领域的发展都具有关键性的影响,因此,相关管理制度的良窳及法令的完备可说决定了室内设计此一领域今后能否健全发展。有鉴于此,本研究拟以“探索性研究法”针对此一问题作全面性广泛的探讨,一方面检视现行建筑物室内设计装修管理办法之缺失,一方面参酌美、日等先进国家之做法,提出原则性的改善建议。希望本研究结果能作为此领域产官学专家研议此一议题之参考,以发挥集体智慧,期能集思广益,研拟、制订出一套完备的室内设计法令管理制度,以健全此一领域之室内设计之法令管理研究发展,建立室内设计之专业地位。


 

室内设计之法令管理研究  

 

 

室内设计虽是个新兴的专业领域,但在国内,不管是相关的专业教育体系、就业人口或市场规模,都已具备成为一独立专业的条件。不过,它的专业地位至今仍未受官方的肯定与认同,仍被视为是建筑领域的附庸;现行的建筑物室内装修管理办法之内涵,与室内设计的本质、现况、以及发展需求仍有相当大的落差,

 

  有必要加以检讨,以谋彻底改善。本研究即本于此,采“探索性研究法”,先检视我国现行管理办法,发现有七项主要之问题与缺失。针对这些问题与缺失,本研究探讨了执此一领域牛耳之美、日两国现行管理制度之特点,经整理、比较、分析,撷取其长处,并盱衡我国国情及未来发展之需要,提出五项原则性建议,包括:

 

(1)将室内设计视为一独立之专业

(2)提高室内设计管理法令层级及专业人员位阶

(3)充分尊重室内设计专业之意见

(4)正确定位室内设计之专业管理范围

(5)严格而合理地认证专业人员之资格。为了此一专业能更健全发展,使此一领域对社会大众的可能贡献能发挥到极致,而政府制订管理法令之美意也能充分落实,期望此一室内设计公司之产官学专家学者能针对上述建议做更深入而详尽的研议装潢,以期能制订出一套完备的室内设计法令管理制度。

 

   台湾室内装修设计师类型  
 

1 自立门户型

 多半是自行成立个人工作室的室内设计师,从接案、设计、发包、监工全全负责。同样具专业水准但价格弹性大,且配合度高

主力市场:住家、店面、局部装修

 

2 中小型

 公司里有两个以上室内设计师

及监工发包人员。属于公司型态的经营,有制式化的服务流程,

价格上比起个人工作室弹性较小。

主力市场:住家、店面、办公室

 

3 办公室型

 多为中型或大型室内设计公司,施工、设计、发包分属不同部门

有专业的水电空调室内设计师,接案经额较高,大多承接四五百万以上案型。

主力市场:办公室、豪宅

 

4 专案型 

为大型室内设计公司,会计、业务、设计、发包、监工分属不同部门,以承接大型商场、室内设计建设公司样品屋、百货公司、五星级饭电及各型豪宅。

主力市场:样品屋、百货公司、商场、五星级饭店

 

5 会场型 

专作各展览会场、强调快速、工期多在三至七天完工。人工数多且常加班。主要为商业设计。

主力市场:世贸会场、展览会场

 

6 野食型 

有少数室内设计师利用工作之余从事设计装潢及汇图的工作。其价格较低但通常不含监工及发包。

主力市场:绘图、设计


 

室内设计在台湾境内的未來发展

 

  室内设计在台湾的发展,已到了一个急待突破的瓶颈阶段。虽然,在装潢学界,我们已建立了从高中、高职、五专、二技、四技、大学到研究所相当完整的室内设计相关专业教育体系,在业界,相关从业人员至少也在数万人以上,而民间人士对于住宅、商空、办公室等各类空间室内设计之需求也随着经济的不断成长与社会进步而日益殷切。表面上看来,室内设计似乎蓬勃发展、坦途在望,但事实并非如此。此一领域至今仍有许多问题急待克服与解决,而其中最主要的问题之一是官方一直将“室内设计”视为是依附在建筑之下的附属品,而非一独立之专业。这种情形,我们从内政部所公布施行的建筑物室内装修管理办法之内容便可清楚看出。

 

此一未与学界、业界充分沟通即匆促制订、且施行后成效不彰的室内设计管理办法可说问题重重,值得深入检讨,以谋彻底改善之道。

 

  官方对于“室内设计”未能正确定位可说是问题的主要根源之一。此一瓶颈如无法突破,则室内设计将永远只是附属于建筑底下的一个妾身未明、专业地位未受尊敬与肯定的灰色领域。这种情形对多年来努力建立室内设计专业教育体系的学界、以及辛勤接受室内设计各级专业教育的诸多莘莘学子而言,真是情何难堪。何以同样在台湾教育制度下,一样的修业年限,一样具备完整的专业教育体系,建筑、土木等领域的毕业生就有机会取得官方对其专业地位的认定,其权利能受法律保障,而修习室内设计公司的室内设计者就只能参加建筑物室内装修专业技术人员之讲习与测验,还需在建筑师、建筑公会或其他相关专业团体之审核查验下夹缝求生?这对室内设计领域是不公平的。如果不是其他专业领域之专业知识与技能未能完全涵盖、不足以有效处理室内设计相关问题,何以有室内设计存在的空间?又何需大费周章建立从高中到研究所的专业教育体系?可见室内设计有其存在的必要与价值,也有其独具的(与其他专业有所区隔的)专业知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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