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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师至理明言
2009-06-30 22:04 1435
第一条:
不可抄袭他人之创意,不论有何前提;
 
第二条:
不可过分依赖电脑技术,切记,你是一名设计师,不是一名电脑修图员;
  
第三条:
不可一直追随流行设计风格,现在流行的,必是马上过时的;

 
第四条:
各用10%的精力涉足十门设计学科,不如用100%的精力涉足于一门学科;
 

第五条:
不可将自己都认为有问题的作品向公众发表;


第六条:
不可因低价商业项目,而放低对作品的要求;


第七条:
不可凭主观意识评价他人作品;不可人云亦云;


第八条:
不可闭门造车;了解一些历史、哲学和人文,将对你的作品大有好处;
 

第九条:
不论身份高低,须保持歉虚的态度;


第十条:
永远坚信:设计可以拯救你的国家,可以改变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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